简章详情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0 万平方米(约合1799.8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 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 平方米;生师比14.9:1;专任教师1095 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3.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3283.3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6955.9 元;图书162.5 万册,生均图书82 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5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或者5人间,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的规模不超过去年,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说明:以上专业收费标准(含新增专业*),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42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7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三等3200元/人(依国家有关政策适当调整);④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孤儿学费减免。
具体程序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大连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大连大学临时困难性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大学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办法》,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等管理办法。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二)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个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双学位模式,学生在大连大学完成学业,且达到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通过双方大学毕业和学位审核后,可获得大连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十字星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
核心课程均采取全英文授课方式,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学生入学后,将在合作双方高校同时注册学籍。
七、录取办法
(一)投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文件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除以下体检受限专业外,其他专业无体检要求。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园艺、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辽宁省2026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各省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历史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理工/物理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分高者;不分文理科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被录取后,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分班为临床医学(中山临床学院)和临床医学(新华临床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第一至第五学期在校本部共同学习;从第六学期,安排学生按照分班分别进入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山临床学院)和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新华临床学院)继续完成该阶段培养环节。
(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智造数控卓越实验班。该实验班重点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人工智能应用能力,着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智造能力突出、数控技术领先的高素质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八)化学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菁英化学拔尖实验班。该实验班以化学与化工、材料、生物、医药等学科交叉为特色,强化导师的科研引领作用,培养“厚基础、重交叉、强创新”,具有良好科研思维和实践能力,有志于进入研究生层次深造的高素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
(九)生物工程专业(国家特色专业)设立生物智造卓越实验班,自动化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智能机器人卓越实验班,软件工程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人工智能卓越实验班。各实验班均在新生入学一学期后通过二次选拔方式择优组建。实验班聚焦生物智造、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育高素质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十)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合格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为准。各省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如下原则(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
我校体育教育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相应的统考合格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为准。
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3.体育单招专业
(1)运动训练专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大连大学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2)足球运动专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大连大学2026年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s://www.dlu.edu.cn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